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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、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1-12作者:阅读量:[]
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
根据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关于做好寒假、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,经校领导研究同意,现将我校寒假、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时间。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学生自1月22日(周一)放寒假, 1月29日(周一)教工正式放寒假,3月2日(周五)教工正式上班,3月5日(周一)学生上课。

二、3月1日(周四)召开中共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委(扩大)会议。具体会议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做好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

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、周密安排假期工作,认真落实责任制,确保学校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,保证假期良好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后勤管理处、资产设备处、保卫处、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假期工作,对用水、用电、用气、供暖、物资供应、设备运行、学生公寓、校园安全等要认真进行隐患排查,采取有效措施。防火、防灾、防盗,保证安全生产,保证学校正常运行,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确保饮食安全。

四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

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完成任务,不得脱岗和空岗。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值班,务必提前向带班校领导请假批准,并在分党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内中层干部之间安排调换,报学校办公室备案。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,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春节期间(2月15日-2月21日)的24小时轮流带班工作。寒假中层干部值班表将发布在学校办公网OA上。

五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

1.学生处、团委、各学院要安排好假期学生生活,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情况,及时解决假期留校学生遇到的困难。

2.学生处要精心安排,加强学生公寓管理,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。

3.后勤管理处要妥善安排假期食堂工作,保证师生用餐质量。

六、各单位要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对困难职工的送温暖工作和对离退休同志的慰问工作。

七、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2月15日(除夕)在岗职工和在校学生的慰问工作。

八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,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,杜绝不正之风。

九、其它事项

1.1月23日(周二)之前,各学院(部)将试卷评阅、成绩登统等工作进行完毕。

2.中层干部寒假离津外出,须向主管校领导请示批准,并向学校办公室备案。中层干部要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。

3.寒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见图书馆通知。

4.寒假期间邮政服务中心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00-12:00)照常工作(2月15日-2月21日除外)。

5.寒假期间校园网照常使用。

会计学院办公室

2018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