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(2018)第02号
2018年11月28日
关于做好2016级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(MPAcc)答辩工作的通知
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部的要求,现对2016级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(MPAcc)的毕业论文答辩事项做出如下工作安排:
一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范围
2016级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(MPAcc)全体学生
二、毕业资格审查要求
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:
(1)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符合研究生部要求,没有抄袭等违规行为;
(2)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并签署答辩评议书;
(3)毕业论文校外评审结果至少两位导师认定为通过;
(4)已经按照研究生部要求准备齐全归档材料,在学期间所有科目均合格,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。
三、答辩工作安排
(1)预答辩时间:2018年12月12日下午1:30(暂定)
(2)正式答辩时间:2018年12月19日下午1:30(暂定)
(3)答辩地点及分组详情于答辩前一天公布,请及时查看会计学院网站和会计学院“会人会语”微信公众号。
附件: 专硕归档材料表格.rar
专硕毕业表格.rar